增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金融监管政策的协调性,研究促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措施,承担中国人民银行系统会计、财务预算、基本建设、固定资产和集中采购相关管理工作,参与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
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收集分析监测相关部门提供的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并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调查。
推动实施国家金融安全审查工作。
协调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
负责金融标准化组织管理协调和金融科技相关工作,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设下列内设机构: